一分鐘搞清楚海外期貨的第一通知日! 台北國外期貨選擇權/台北外匯期貨

一般期貨交割方式有兩種


實物交割:即是期貨合約的買賣雙方於合約到期時,通過期貨合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,將到期未平倉合約進行了結的行為。(網路最後下單日:第一通知日or最後交易日前2個營業日)


現金交割:即到期未平倉期貨合約到期時,用結算價格來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,以現金支付的方式最終了結期貨合約的交割方式。(網路最後下單日:第一通知日or最後交易日當日)

 

因為大部份實物交割(品期貨)商品不太可能真的交付實物,如可可豆、輕原油......等,而且愈接近最後交易日會有商品流動性不足的關係。故實物交割商品基本上會在最後交易提前停止交易。因此就有了第一通知日。

 

第一通知日:是指買方可能被賣方要求實物交割,如果沒有平倉的話就有可能被履約。意即實物交割商品依照期貨契約的規定,期貨契約賣方可以向交易所提出要求,要求買方交割的第一個日子為「第一通知日」,通知日會因期貨契約與各交易所而異。如您持有多單,進入第一通知日後,就有可能被賣方要求履約進行實物交割。

 

最後交易日:指在期貨合約交割月份的最後一個交易日,尚未清算的期貨合約,須通過現金結算方式進行平倉。

 

第一通知日or最後交易日前1個營業日,僅接受人工單哦!當日收盤前半小時將會進行強制平倉,交易人可在第一通知日或最後交易日前提前轉倉或交易次月份合約。

 

交易日查詢:https://www.concordfutures.com.tw/futures_trade_date

 

TOP